各党(工)委、党总支,各部门、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假日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廉洁过节,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压实政治责任,及时传达、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淮安市纪委办印发的《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强化纪律要求,细化落实举措,统筹抓好执行,做好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全校师生员工要紧绷清廉之弦,严守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要求,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坚守纪律底线。
二、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教育引导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廉洁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师生员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要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加强对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纠树并举,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依规依纪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欢迎广大师生举报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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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517-83591013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2.《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
3.《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淮纪办通报〔2020〕第17期)
淮阴工学院纪委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坚持“人”、“物”同防,规范做好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的个人防护、日常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对重点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发挥发热门诊等“哨点”作用,强化“两节”期间医疗检验、院感控制、疫情处置等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二、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组织开展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和关心关爱,确保他们有饭吃、有暖衣、有避寒场所。统筹做好救灾资金和物资调拨发放等工作,把受灾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三、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肉类、蔬菜等重要储备商品管理,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根据节日特点组织开展产销衔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价格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创作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高质量文化文艺产品,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倡导健康向上的网上网下节日文化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引导推进文明旅游。
四、努力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增强运力供给,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做好多种运输方式接续接驳,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加强改进春运售票组织工作,增配自动检票机、安检仪,设置急客绿色通道,进一步提升进站安检效率。完善健康码、电子客票等使用,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服务。严格落实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做好道路疏堵保畅工作,保障运输通道便捷高效通行。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疏散滞留旅客。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五、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突出抓好高危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坚决治理高风险煤矿,深入排查危化品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生产、无证销售、超量储存、违规燃放等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深化建筑施工、工贸、民爆、城市燃气等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和城中村、门店房、“多合一”等高危场所火灾防控,加强旅游景区和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隐患排查,严格跨年夜、焰火晚会、游园庙会等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和人流监控。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和森林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六、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源头稳控措施和多元化解机制,把各类不稳定因素和苗头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对偏远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以及各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深入打击暴力恐怖、涉枪涉爆、个人极端暴力、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加强社会面整体防控,落实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强化重点目标、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七、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两节”这一特殊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额彩礼、厚葬薄养、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摒弃婚丧嫁娶陋习,倡导树立文明新风。引导餐饮消费者使用公勺公筷、实行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自觉抵制餐饮浪费,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开展“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加强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有关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八、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整治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着力纠正以反“四风”为名取消干部职工正常福利问题。紧盯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对不吃公款吃老板、收受私企老板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深挖细查。坚决纠正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随意向下派任务、要材料要报表、扎堆调研和随意要求干部“24小时在岗”等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的形式主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加大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持续推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具体措施落细落实,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使党员、干部等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九、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附件2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紧盯责任抓落实,加强上级监督、做实同级监督、支持下级监督,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通过提出建议、沟通会商、谈话提醒、调研督导等方式,逐级推动各级党组织及其“一把手”及时传达学习、细化落实举措、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执行。同时,针对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堵点难点和短板弱项,找准监督的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确保《通知》部署落地见效,把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二、紧盯苗头倾向,从严纠治“四风”。元旦春节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必须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分析研判在先,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高度关注《通知》所列“四风”重点问题,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靶向发力,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对于落实《通知》部署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科学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等手段,深挖隐形变异“四风”,深化整治各类节日期间享乐奢靡和餐饮浪费问题,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注重发挥系统优势,围绕发现、处置、整改节日“四风”问题,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密切协作,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和派驻机构之间的统筹衔接,进一步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内外互动的整体合力。
三、坚持纠树并举,推进综合治理。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以他律推动自律、以自律增进自觉,实现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在对“四风”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过程中,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综合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以案促改,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掌握症结,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开展案例警示、组织自查自纠等,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教育,探索更具传播力、说服力、感召力的教育方式和载体,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带头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实际困难。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留置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对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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