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的通知

作者:徐正飞 时间:2017-05-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接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保处的通知

1、凡是在淮安市区、淮阴区、楚州区住院治疗的学生在住院时需到校医院办理相关的转诊手续后,带上学校发给的社会保障卡即可在出院时直接办理统筹医疗费用补偿。没有社保卡的学生住院时可与83591061联系补办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医保处从即日起不再受理在淮安市区、淮阴区、楚州区住院时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因为这几个地区的医院已和医保处连网,无需再回学校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2、在外地住院的学生返校后,需到校医院开据转诊单。然后带上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清单要原件并加盖医院章)、社保卡→大学城南园鞠通楼310(从鞠通楼东北角楼梯)→登记信息→大约一个月左右通知领取报销费用→学生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到鞠通楼310领取医疗报销费用。

3、新入学的大一学生在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入学之日起至12月底发生住院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于次年(即第二学期开学后)持相关凭证按规定报销。

4、受外伤的学生要求到所在学院开受伤证明并加盖学院章;在外地受伤的需当地相关部门开据证明并盖章,返校后再加盖所在学院章。打架、斗殴、车祸所产生的费用由对方赔偿,不予报销,属整容范围的也不予报销。

因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所以社保卡里没有金额。门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需拿回学校办理报销手续。门诊费用一年累计可报销300元整(按比例报销)。

门诊费用办理时间:上半年6月1日开始集中办理,下半年12月1日开始集中办理。报销时凭学生证、门诊发票、社保卡、身份证及银行卡到鞠通楼二楼院长室办理门诊报销手续。

住院费用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门特申请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内到市开发区医保处办理。

门诊报销咨询电话:83559019

住院报销及有关医保咨询: 83591061

总 务 处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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